拼經濟的企業e幫手 ─ 向電子化社會邁進
企業e幫手承接「電子化政府」的成果,以政府對企業服務電子化、企業對企業電子化、政府及企業對民眾服務電子化等建設,達到拼經濟的效果。
「企業e幫手」計畫將降低工商交易成本、增快信息流通、縮短南北差距、推動台商服務、降低全球運籌成本、推廣國際業務等,必將觸發下一波經濟起飛。
為了達到以上目的,「企業e幫手」計畫首階段應實施以下各項措施:
一、 大量增加政府線上有證服務 —對企業服務全面實現有證化;實現公文全面電子化及有證化、推動公文減量
二、 全面轉換政府線上服務為有證服務
三、 政府業務實現深入電子化 — 全面實施內部有證作業
四、 大量增加各類電子主動服務
五、 改善政府網站,以重返全球電子化政府評比冠軍寶座
六、 加強電子有證化基礎服務 — 包括網路憑證作業、電子掛號、電子存證、書面證書印製、及其他相關的跨應用服務。
所謂「線上有證服務」(Online Certified Service, OCS)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線上服務。例如,到經濟部「公司基本資料公示系統查」詢某公司的登記資料,如果系統提供「有證線上查詢」(Certified Online Query),查詢所得結果就可以做為具有法律效力的佐證。又如,使用「有證線上申辦」時,繳交與收受文件的過程就都有合法記錄可稽。
觸發下一波經濟起飛
企業e幫手將大量使用具有法律效力的電子化作業,從減低公文及訊息傳送成本、增加公文及訊息傳遞速度開始,大量降低與政府往來的成本、提升政府內部作業的速度和可追蹤性,進而促進企業之間交易的快速與低成本。
快速而大幅地降低「交易成本」是觸發經濟起飛的重要因素之一。這是基於經濟學理論的預期,也符合工商業發展的歷史實證經驗。
採用網路電子化處理可以大幅降低「交易成本」,因為它將:
² 加快資料交換速度
² 節省各種成本:郵資、印刷、紙張、交通、人力(人員外出申辦、郵寄)等等
² 不受距離影響,處理一樣方便
² 節省保存處理記錄的成本,方便追踪、查證,增加安全控管
到目前為止,網際網路的蓬勃發展開創 了許多新的網路應用,大大推進了工商業的發展。但是由於網路服務的使用者沒有有效的合法紀錄,所以限制了「全線上」的網路應用。有證服務對使用者與提供者 都提供合法可追查的紀錄,使得政府對企業(G2B)、企業對企業(B2B)、乃至於政府企業對個人(G2C、B2C)的互相來往交易都具有法律效力。這將 進一步推動網路應用的蓬勃,而觸發經濟起飛。
線上有證服務
線上有證服務為一種線上服務,服務全程都在線上完成(「全線上」),而其服務結果和過程都具有可追查、且具法律效力的紀錄(「有證」)。
現以公司登記申請為例,以說明有證服務的理念(註:經濟部商業司目前尚未開放公司登記申請的線上申辦)。
1 互相查驗憑證
公司登記申請的「交易」雙方為:申請人和經濟部。服務一開始,交易雙方都需要查驗對方的憑證。經濟部的服務系統將提出經濟部的機關憑證,或是經濟部授權的內部單位(商業司)憑證;申請人則必須出示其自然人憑證。雙方各自利用「憑證查驗服務」查驗。
2 申請人提交申請書表單及文件
憑證查驗無誤後,申請人填寫線上表單,或送出事先填好的申請書文檔。送出的訊息或文檔都會在經濟部的系統裡存檔備查。此項紀錄必須符合電子公文交換的規範,保證資料安全且可利用「存證服務」查證。
如有重送、修改、或撤回等動作,也都一一存證記錄。
在法律追溯期內,這些記錄可供當事者雙方、經濟部主管、司法調查單位、及其他具有合法權利者追蹤、查閱。
3 經濟部通知收件齊全
文件齊備後,經濟部發出正式通知,即將開始審查。此項通知為「有證通知」(Certified Notice)。
4 經濟部通知申請結果
審查完成,經濟部發出通知,申請通過或不通過。此項通知亦為有證通知。
5 寄發電子及實體證件
書面公司登記證可由已通過申請的公司自行利用經過認證的「證書印製服務」印製。
公司的網路憑證IC卡和其他實體證件可經由郵局以傳統方式寄發。
6 考核績效
經濟部研考單位可以通過查詢以上處理記錄考核處理的時效和其他品質。
7 處理爭議
如果申請案件發生爭訟,司法調查單位可以透過「存證服務」追蹤、查調資料做為證據。如需書面文件可以透過經有關單位認證的「有證資料印製服務」印製。
總結來說,有證服務的運作需要以下基礎服務的支持:憑證核發、憑證查驗、存證、證書印製、有證資料印製等。有關基礎建設的說明,請見後文。
大量增加G2B線上有證服務
既有線上服務有證化
政府對企業的線上服務應該全面有證化。企業e幫手計畫應進行以下工作。
1 服務有證化規劃 — 調查所有已上線、建置中、和規劃中的線上服務系統,瞭解其有證化的條件,評估所需的經費、技術、和其他資源,訂定推動有證化的優先順序;提出計畫逐步完成有證化。優先完成影響面較廣、成本較低、效益較大的服務。
2 全面實現公文電子化 — 推動公文減量、推動所有公文類別(包括令、函、簽、公告、書函、開會通知單、公務電話紀錄等類)的電子化、推動機密公文電子化、選定某些公文強制電子化。
3 推廣憑證 — 目前各政府機關和機關內主要單位憑證已經幾乎完全擁有線上作業所需的憑證。隨著有證作業的逐步普及,還需核發大量的公務人員自然人憑證。
4 訂定共通技術需求 — 訂定有證化所需的通用技術需求規格;訂定基礎服務的需求規格。
5 教育訓練 — 規劃並推動必要的教育訓練
6 制定規範需求 — 制定線上有證服務對各種基礎服務認證規範的要求
深入電子化政府內部作業
到目前為止,政府業務線上化的重點在於外部可見的服務,對於深入政府內部作業的線上化和電子化較少著墨。
企業e幫手計畫將以政府作業(G2G,或「e公務」)電子化和有證化做為重點之一。
現以前述經濟部公司登記作業為例,說明政府作業有證化的理念(目前尚無此類線上作業系統)。
1 收件、開案
從傳統管道或線上服務收到民眾申請案件後,即開立該案的「有證資料夾」(具有內部存證功能的資料夾)將相關文件存檔。與申請人的來往訊息也記錄在內。
如有實體文件,通過書面公文系統收件後,將其電子化、存檔、併入此申請案的資料夾內。
2 查證及總結
文件收齊後,開始作業。向其他機關查證資料的結果,如果已經有證化,可將查證結果直接存入本案資料夾。否則,就查證結果撰寫總結意見,合併任何電子資料或掃瞄結果,一併以有證方式存入資料夾。
3 簽辦
最後發出內部簽辦公文,走完流程。流程各步驟的記錄也記入本案資料夾。
4 登記
如申請通過,完成公司登記,記載入「有證資料庫」。有證資料庫具有合乎認證的審計記錄(Audit Log),可以支持存證服務。
5 通知、發證
將申請案辦理結果通知申請人,並寄發電子及實體證件。
深入電子化政府有證作業具有以下各項好處。
6 具有電子化的好處,包括快速、省錢、省人工、遠程異地作業、跨單位協調方便、易於保存、方便管理績效等等
7 保護承辦人,也便於追查問題、查證弊端,因為各項作業記錄都具有法律效力
8 保護申請人、減少爭議、爭訟。既然有便於查詢的法定紀錄,許多爭議與爭訟自然消弭於無形。
深度電子化有證作業需要以下共通服務的支持:公務人員憑證服務(機關憑證與具公務人員、承辦人、各級主管等等屬性的自然人憑證)、合乎規範的存證服務、有證資料庫、電子公文服務(含公文與訊息交換及有證資料夾服務)等。
針對政府作業深度電子化,企業e幫手計畫應進行以下工作。
1 工作規劃 — 調查、整理、分類政府各項內部作業;分析電子化成本、效益,訂定優先順序。
2 訂定共通技術需求 — 許多政府作業具有共通性,應該分析各種流程,找出常見模組,制定需求
3 教育訓練 — 規劃並推動必要的教育訓練
4 制定規範需求 — 制定深入電子化作業對各種基礎服務認證規範的需求
大量增加各類電子主動服務
政府各機關單位及公營機構向企業及民眾發出大量定期通知或關於特定事件的通知。為爭取時效及降低成本,這些通知全部可以電子化。有法律要求的通知,例如法院執行命令,則可發出「有證通知」(Certified Notices)。只有對於沒有網路憑證或沒有及時收取的企業或個人才須要另以書面通知。
這類主動服務可以促進憑證的推廣和使用,從而幫助線上有證服務的推廣。
主動服務舉例如下,部份服務應採「有證通知」方式。
² 各種針對性命令通知 — 如法務部公示送達、法院執行命令、出庭通知、判決書、支付命令…等
² 公用事業服務通知 — 如水費、電費等帳單;停水、停電通知;電信及通信費用帳單…等等
² 各類政府公告及通報訂閱 — 如總統公告、立法院通報、行政院院務會議記錄…等等
² 各類稅捐證照到期通知 — 駕駛執照換照通知、車輛檢驗通知、房屋稅繳納通知…等等
² 各類線上應用通知 — 政府採購招標通知、商標與專利補件通知、裁決通知、求才通告、政府採購招標通知…等等
所謂「有證通知」即使用憑證以存證方 式發出的具有電子簽章的電子式通知,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受文者在一定期限內沒有收取,或受文者不具網路憑證,則以有證通知方式發至收文者法定地址附近的警 察機關或其他法定送達機關,利用「有證資料印製服務」轉成書面形式,再以傳統方式送達。
針對主動服務,企業e幫手計畫應進行以下工作。
1 工作規劃 — 調查、分析各類通知和訂閱,訂定優先順序,完成工作規劃。
2 逐步建置 — 依計畫逐步建置各類主動服務。
3 訂定共通需求 — 訂定技術、法令、和規範的需求在基礎建設計畫中完成。
4 推廣憑證 — 短期內推廣到所有企業和工商團體,做為所有有證服務的基礎。配合法人和工商憑證,也推動核發必要的自然人憑證,以利企業和工商團體使用代理人進行線上交易。因此,所有工商企業、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醫師及醫院、土地代書、公協會等等全部都領有憑證。
改善政府網站
以重返全球電子化政府評比冠軍寶座為目標(參見本刊第281期『電子化政府,加油!─ 從全球評比落到第二名談起』)。
加強電子有證化基礎建設
1 補強憑證管理中心 — 核發各類憑證,維護憑證資料;提供查驗服務,查驗憑證的有效性和屬性,例如自然人憑證獲得公司授權可以具有該公司代理人的屬性;提供存證服務,記錄各類存證資料的存放地點以提供查調服務
2 建置證書及有證資料印製中心 — 經過政府認證,專門提供電子證書的書面文件。書面證書上印有「印證碼」可供證書讀取人用以向存證中心查驗其內容的正確性。
3 訂定共通指標 — 設計服務系統的各種共通績效及營運指標以利於系統效益評估、營運問題早期反映、弊端早期警訊等等;制定規範,要求所有政府線上服務系統提供必要的統計資料彙集上報。
4 開發共通技術 — 依據上述各子計畫所訂定的共通技術需求,開發共通性技術,以節省各項服務的開發費用、縮短開發時間。
5 制定基礎服務認證規範。
6 修改法令
以上各服務中心都可以是分散式結構以降低營運風險、便於分階段建置、以及有利於調整規模大小。
其中,憑證管理中心為政府內政部等機關委託公營公司辦理,已經營運多年。為成熟的系統。企業e計畫只需針對有證化服務的需求略做補強即可。
這些服務中心全部都應符合政府所定技術、人員、和其他的規範。建置初期規範尚未完善,可由政府委辦。例如,各地郵局辦理印製服務就有很大的優勢。規範成熟時可以開放民間辦理,政府認證。
除了供公眾或政府內部使用的公共服務外,各個政府單位及企業內部,也可自建私有的電子有證化服務基礎建設,自行營運管理。
拼經濟,邁向電子化社會
在首階段的基礎上,我們可以進一步推進這些服務以達到電子化社會的目標:推動企業對企業B2B線上服務、推動企業對個人B2C線上服務、及大幅增加G2C便民線上有證服務。最終邁向電子化社會,達到拼經濟、觸發經濟起飛的目標。